| 网站首页 | 供求 | 视频 | 建筑 | 景观 | 结构 | 给排 | 暖通 | 电气 | 交通 | 水利 | 图片 | 读书 | 规范 | 下载 | 留言 | 搜索 | 
您现在的位置: 863建筑工程网 >> 给排 >> 新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发表文章
湖北省:两年内全省实现“一户一表”           ★★★★ 【字体:
湖北省:两年内全省实现“一户一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供水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5



文章摘要      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的小区,今后居民用水价格与直抄表户用水同价,湖北省物价局昨日就此发出通知。     近年来,湖北省内新建的住宅小区全部实行抄表到户,用户按规定水价向自来水公司交费即可。但仍有部分老的小区采用临时供水的办法,自来水公司仅抄小区总表,而由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每户水费。由于总表和各家各户的分表间存在损耗,居民在分摊这部分损耗时常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  &nbs......


     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的小区,今后居民用水价格与直抄表户用水同价,湖北省物价局昨日就此发出通知。
     近年来,湖北省内新建的住宅小区全部实行抄表到户,用户按规定水价向自来水公司交费即可。但仍有部分老的小区采用临时供水的办法,自来水公司仅抄小区总表,而由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每户水费。由于总表和各家各户的分表间存在损耗,居民在分摊这部分损耗时常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

    根据通知,对这类代收费小区,交纳的水费可在居民水价上倒扣4%至10%,扣减部分以能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为准。在不改变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前提下,扣减价格由供水企业与代收单位协商议定。这意味着,以前的损耗将不再分摊到居民头上。通知强调,代收水费单位两年之内必须完成改造、移交工作,由城市供水企业直抄到户。

 





收藏文章:
文章录入:工程师    责任编辑:工程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浅谈河北省资源现状及可持续…
    湖北农村水电存在的问题及建…
    河北省水资源现状分析及解决…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