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北京是一个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300立方米/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十分之一。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污水经处理再生后可以作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城市河湖环境用水、城市绿化用水、工业低质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建筑冲厕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用途,从而达到节约优质水资源的目的。因此,污水再生回用将成为解决北京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
城市污水经适当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一定用途,称之为再生水;根据回用用途和相关水质要求,对一部分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回......
北京是一个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300立方米/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十分之一。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污水经处理再生后可以作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城市河湖环境用水、城市绿化用水、工业低质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建筑冲厕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用途,从而达到节约优质水资源的目的。因此,污水再生回用将成为解决北京市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
城市污水经适当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一定用途,称之为再生水;根据回用用途和相关水质要求,对一部分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回用于城市,这部分水称之为中水。
第一章 北京市区污水再生利用的现状与回顾及存在问题
一、北京市区污水再生利用的现状与回顾
1、污水灌溉:北京市对于城市污水的利用是从污水灌溉开始的。50年代初期在石景山区利用石景山钢铁厂的工业废水进行灌溉,随着市区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建设,污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目前沿市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河道,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几条灌渠,污水灌溉主要集中在位于市区下游的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县以及通州区。2001年北京市农业总用水量中,再生水和污水利用量为0.46亿m3,占农业总用水量的2.8%。
2、建筑中水设施:将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是从80年代开始的。中水回用首先在单栋建筑内实施,即利用建筑本身产生的污水或污染较小的洗涤水,经处理后用于冲厕所和庭院绿化等市政杂用水。1987年,市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这一试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了建筑中水设施的建设。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已建成中水设施200套,其中正常运行的有150套,在建的还有100多座,回用水量约2.4万多立方米/日。
3、区域性污水再生回用:90年代,北京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快,为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1999年编制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再生污水综合利用规划》,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一部分送到华能高碑店热电厂和第一热电厂作为电厂冷却用水,还有一部分送到第六水厂(工业低质水厂),经进一步处理后一部分供东南郊工业区作为工业冷却水,其余部分送到南城地区作为公园绿地的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污水总回用量为30万立方米/日。该工程目前已经建成投入运行。
二、北京市区污水再生回用存在的问题及阻碍污水再生回用的主要因素
由于对污水再生回用的重视程度不足,目前没有将污水作为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在污水再生回用方面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目前,相对于北京市水资源紧缺程度,中水利用水平有较大差距。处理后的污水还没有作为重要的水源充分开发和利用,中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系统建设也没有完全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进行严格要求、统一规划和建设,也没有建立完整的、系统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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