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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地方消防设计规范——《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已基本就绪有待审查通过,这本规程的编制集中了上海市水消防方面超一流的专家共同努力而完成。主要起草人有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潘德琦、王凤石、冯旭东、杨琦,上海市消防局的曾杰、朱敏、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鲁宏深、张淼、姜文源等。规范对指导上海市给排水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工程设计有积极作用,《规程》内容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
特指特色,即地方特色。地方规范应有地方特色,这是不言而喻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制定标准了。《规范》的第一特点就表现在......
容量应保证不小于100m3喷淋的消防贮水水量”。 100m3相当于民用建筑中危险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小时用水量,即:26L/S*60S*60min=93.6m3=100m3。在火灾情况下如有条件补水,消防水池容量可以减少,但国家标准对此虽有规定但不够明确。《规程》规定:“在火灾情况下设有两路供水能保证量可减去其中最小管径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这里明确补水的条件为两路供水,连续补水,补水量按供水量最小管径计算。消防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目的为了双向供水,安全供水。从安全度的角度分析,减少环节有利于安全度的提高,因此《规程》明确:“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可利用市政管道共同构成室外环网”。这就将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和市政管道两个环节简化为一个环节,从而提高了供水安全度,也简化管网,同时也便于管理。水泵接合器只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和稳高压给水系统中设置,高压给水系统由于“管网内经常保持满足灭火时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启动消防水泵加压而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的消防给水系统”。因此《规程》明确:“设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集中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水由消防车工供给,在消防车供水能力范围外的分区可不设水接合器,这在国家标准中已有规定,根据上海地方特点和消防车的装备情况,《规程》对消防车供水能力范围具体规定为1.20Mpa,使条文便于执行。条文规定如下:“消防给水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水泵接合器栓口的压力大于1.2Mpa的高区,高区可不设水泵接合器;而压力小于等于1.20Mpa的分区仍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对于采用减压阀竖向分区的给水方式,由于减压阀具有止回阀功能,水流方向从高压区流向低压区,不可能也不允许反向流动,为避免失误,防止设置错误,《规程》规定:“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对各分区分别独立设置。但采用减压阀分区时,宜在高压给水干管上设水泵接合器”。这样设置在高区的水泵接合器,消防用水可以通过它到达竖向分区的任何的一区。
高层建筑竖向给水分区采用什么方式,在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规程》予以细化,规定:“当建筑高度低于或等于120m时,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宜采用减压阀、分区水泵、多出口泵并联消防泵分区给水系统”。减压阀分区是目前最常用的分区方式,分区水泵也有应用,多出口泵在满足不同分区水压要求不同的前提下,可以减少水泵数量,值得推荐。
在我国现行消防通用规范(如《高规》、《建规》)中未曾提到减压阀,在消防专用规范(如《喷水规范》)中虽曾提及减静压应采用减压阀,但具体要求涉及不多,《规程》则作了较多规定如:“消火栓给水系统宜在两根供水干管上设减压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减压阀后的报警阀组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时,减压阀应设备用。在减压阀并联给水系统中,各区可合用屋顶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我国规范只对并联水箱的容量作了规定,但未对转输水箱的容量作出规定,而转达输水箱的容量又是必需作出规定的,更由于竖向分区给水时有:“宜采用多台泵直接串联或设中间水箱转输的串联给水系统”的规定。对于转输水箱,《规程》要求:“各分区应设中间水箱(屋顶水箱)。屋顶水箱的容量不应小于是18m3,作转输使用的中间水箱容量不应小于60m3。60m3相当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min用水量(30L/S*60S*10min)、消火栓给水系统10min用水量(40L/S*60S*10min)和屋顶水箱18m3容量之和。水泵直接串联的给水方式也有应用,这类给水方式的关键在于水泵的启动,《规程》对这类给水方式强调:“各区水泵直接在管道串联时,上下区水泵联锁启动的时间间隔不大于20S,并与中间水箱联动。串联水泵给水系统中应先启动下部水泵。水箱转输出串联给水系统中串联水泵给水系统中应先启动上部水泵”。室内消火栓的分类按公称通径区分有DN65、DN50……之分;按阀和出水口的数量区分有单阀单口、单阀双口和双阀双口之分;按消火栓的压力情况区分有减压型、稳压型和增压型之分,尽管室内消火栓有多种类型,但在消防规范中一般只对口径提出要求,对其他方面往往不作规定。《规程》对此作了深化,条文规定:“室内消火栓宜采用单阀单出口型消火栓。条状建筑的尽端消火栓可采用单立管接双阀双出口型室内消火栓”。上海地区建筑密集度高,一处发生火灾,极易蔓延至邻近建筑,而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又往往混杂兴建,消防车和建筑物配置水带不宜搞几种规格,否则往往会导致消防队员携带的水带口径和建筑物内消火栓口径不相一致,解决的办法是不论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都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因此《规程》规定:“室内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水枪喷咀口径为19mm,配置水带为65mm,长度为20m或25m”。消防软管卷盘是用于扑救初期火灾、行之有效且便于使用的灭火设施,在一般消防规范中只规定设置场所和基本要求,对此工程设计尚嫌不足。《规程》就胶带长度(不应大于30m);安装高度(应便于使用);水源保证(除可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外,也可与生活给水管道连接);设置要求(可以安装在消火栓消防箱内,也可单独设置)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有了消防软管卷盘,在消防队员到达火场之前,建筑物内管理人员就可以动用消防软管卷盘来扑救初期火灾,取代了室内消火栓部分功能,因此《规程》规定:“住宅建筑当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时,消防箱内可仅设消火栓,不设水带和水枪”。
净距大于0.80m的闷顶或技术夹层设置喷头的问题,其争论由来已久,《规程》作了明确:“闷顶内电线设有金属套管或硬聚氯乙烯管,全封闭防火线槽、防火电缆、托盘;无可燃物、风管保温采用玻璃等非燃材料可不设喷头”。
排污泄水管用于排污,也用于紧急排水,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也应尽量靠近水流指示器附近,这是和末端试水装置功能要求完全不同的装置,《规程》要求“其管径应为DN80——100mm”。超压问题是消防泵特有的问题之一,向水箱供水的生活泵,工作点为水泵流量一扬程曲线和管道阻力曲线的交点,水泵流量和扬程不变;与气压给水设备配套的水泵,在最低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压力的区段内运行,尽管流量和扬程是变化,是可以控制的;恒压变流量供水设备在运行时,供水压力始终不变,就更没有问题了,总是存在于消防泵,尤其是流量和扬曲线陡直,设计流量较大的消防泵,按设计流量选泵,在小流量运行时,极易出现超压问题,而小流量运行又是不可避免的,如火灾初期、试运转以及自检运行时都属于小流量运行情况,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应采取防超压措施,有关规范未予明确,《规程》要求,当:“水泵出口压力1.0Mpa时应有防超压措施”。防超压措施包括:选用流量——扬程曲线平缓的水泵;多台水泵并联运行;设置泄压阀等泄压装置……等。
消防给水系统对管径有一个最小管径的规定,目的在于:
1、保证设计流量的通过,如《高规》规定消防竖管的管径不应小于100m。
2、防止管道堵塞,如《喷水规范》规定,短管最小管径不应小于2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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