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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们现代化建筑的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层的功能越来越趋于复杂,很多开发商除利用地下层作设备间,汽车库外,还利用地下层作便民超市,仓储等。面时随着城市广声的发展,大面积的地下商城民越来越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人防规》)的规定,这些建筑的地下部分都应设防排烟设施。笔者通过对几个工程设计的进行总结,提出了对大面积房间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几点体会和看法。
1 防烟分区的划分与系统排烟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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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机联动;排烟风机吸入口设常闭型,火灾时开启、280’C关闭的防阀与排烟风机联动。由于排烟量满足整个防火分区同时排烟的要求,所以火灾时不必关闭排风口,只要关闭排风风机、启动排烟风机即做到了系统转换。如果排风口的开口面积不能满足排烟要求,可设常闭型排烟阀,火灾时开启排烟阀加大排烟口面积即可。这样,排风系统切换到排烟系统时,动作部件最少,系统得以简化,事故排烟时的可靠性得以保证。
3 地上大面积房间的防排烟系统
目前设计人员设计单层建筑面积越来越大的大型商场时通常不设机械排烟系统。根据《高规》第8.2节关于自然排烟的规定,第8.4节关于机械排烟的规定,的进深不大或建筑中心地带设有具有自然排烟条件的中庭,同时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时,这种处理是合适的。但是,的进深超过60m,又无可自然排烟的中庭时,不管其可开启外窗面积是否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都应该考虑设机械排烟系统。
4 对大面积房间排烟系统设计的一点思考
在1997年10月5日发布、1998年5月1日实施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汽规》)中,第8.2.2条给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
第8.2.4条给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国内目前对地下汽车库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汽车库均为大面积房间,虽然功能不同,但与其它大面积房间的防排烟设计应有共性。下面对上述规定作一些分析。
首先,《汽规》中将防烟分区面积由《高规》的不超过500m2扩大到不超过2000m2,这一点应该御是考虑了大面积房间火灾蔓延迅速、需要较大面积同时排烟的特点的结果。
其次《汽规》中将排烟量确定为”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汽车库较常见的层高为3---4m,这样相应的排烟量为18---24m/(h.m2).虽然汽车库中可燃物较少、停留人员也较少,但毕竟汽车库中有易燃易爆燃料,既然其排烟量可降为18---24m/(h.m2),那么其它大面积房间的排烟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据此思路适当降低,以减小工程设计及安装实施时的难度呢?目前这方面还缺少相应的设计依据,有待于各类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第三,《汽规》中关于排烟量的确定根本没有提到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少个防烟分区的问题,而是直接以换气次数计算确定。这一点应该御是适应大面积房间排烟系统设计中难以明确划分防烟分区的特点的。在其它大面积房间的排烟系统设计中,这种思路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编制。建筑设备专业设计技术措施。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
2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GB 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4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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