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节能50%要求。到2010年形成完善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体系,2010年在长沙市率先试点实施节能65%节能标准。”省建设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
《规划》还要求,2007年,湖南省将开展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的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长沙等较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推进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节能50%要求。到2010年形成完善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体系,2010年在长沙市率先试点实施节能65%节能标准。”省建设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
《规划》还要求,2007年,湖南省将开展以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的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对既有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改造。长沙等较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推进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等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5%左右。
省建设厅厅长向世林介绍,2006年,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全省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建筑总量已占到同期设计总量的70%,其中长沙达到90%以上。他要求,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贡献。具体措施有3点:大力推进设计创新;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今年,全省各地民用新建建筑要全部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积极开展《湖南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使《条例》尽快出台,有法可依。”向世林说。
《规划》指出,目前,湖南省建筑节能存在不少问题:节能建筑工程量增长势头强劲,但地区分布不平衡;各方面应对措施准备不足。目前,建筑节能工程仍主要集中在长沙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其他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相对滞后。准备不足主要体现在思想准备不足,制度准备不足,材料、施工、技术准备不足,监管手段及力度准备不足。
《规划》要求,严格执行50%节能强制性标准,积极推行节能65%标准的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通过对新、改、扩建工程从工程设计到竣工验收建设全过程的探索,不断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激励、保障、约束和协调机制,努力建立起适合省情的包括行政管理、技术支持、市场运作相互协调的建筑节能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水平,大力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的发展,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全面降低湖南省建筑能耗。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收藏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