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对潜在投标人的业绩、资质、财务、执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外,还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对最新(最适合)的技术方案和市场报价进行描述,更可新增“建议与优化”的章节,为下一步优化用户需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根据市场成熟度来确定资格预审的评审方式与深度,对于通用性的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用排斥的方式来选优;对于特殊性的市场成熟性不高的项目,资格预审可以理解为市场邀请工作,只要是符合原则条件的既可通过。
(3)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每份认真的文件均包含相对完整的市场信息,可为招标所用。
2.3 招标与定标
招标与定标阶段在合同管理全过程中权重最大,具体步骤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澄清文件(答疑文件)发出、投标文件送达、评标、授标前澄清、合同签订等。
这一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控制重点为: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及银行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章节,并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载明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意识的充分体现,是评标工作的指导,是签订正式合同的基础,是合同执行阶段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现就其中的合同标的、报价说明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造价三要素,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招标三要素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点描述如下:
①合同标的———又称供货范围。这一要素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以及后续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多次出现,需严格注意其表述的一致性。同时,合同标的的内容需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服务、伴随服务等要求一致,还需与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明细表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既不可有疏漏,也不可以有出入,最后还应说明“投标报价包含合同标的的全部”。合同标的在语言表述上除要做到清晰、全面之外,还要力争简明、练达,它反映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基本认识和建设机构的基本管理水平,是投标人评判建设机构的第一窗口。
②投标报价说明———在土建和安装、装修标段中,报价说明可指工程量清单说明;在设备系统中可指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编制章节中的投标报价说明。对此需逐项说明,包括必要的定义和要求。在报价构成复杂的标段中,这一要素是对“合同标的”的拆分解释与说明。
③投标报价明细表———在土建标段中也称为工程量清单,其设置既要全面,又不能交叉重复,该细的地方细,该粗的地方粗。所谓“细”,指尽量细到最小一级子目。在土建、安装及装修标段中,尽量细到可能的最小计量单位,附加说明,确保没有重复或遗漏;在设备系统标段中,供货的报价清单要细到可能用于替换的每一块板卡;服务的报价要细到可计量的“人、日”,便于日后变更或新增单价的审定。此外,若招标人根据经验预见到设备系统或安装标段中变更的新增项目,也可一并列在工程量清单中,让投标人报单价。所谓“粗”,指在一些施工招标图做得不够深度或招标人对项目理解欠缺的情况下,对一些怕疏漏的小项目,在清单中可列出一些“粗”项,并言明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即可。对于合价包干项要综合考虑标段与项目管理的现状逐项分析取舍。
④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是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的核心,早在招标策划阶段就已初俱雏形。招标人要分清采购标的的共性与个性的比重,从而确定评标办法。常用的评标办法有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法(性价比法)等。
⑤投标人须知———即本标段须向投标人讲明的特殊情况,通常是列明本标在管理、支付、采购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例如,若某标已有集成商或监理,要载明本标的中标人与建设机构及集成商或监理的相互关系;若某标是总包项目内的建设机构与总包联合对分包进行招标,也须载明支付及管理等情况。
⑥合同条款———要求有全局观、预见性,还要吸取前车之鉴。合同条款中,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条件、交货方式等是直接与合同价格有联系的,可根据合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不必拘泥于惯用格式;有关变更、索赔的条款需有可操作性。招标文件除合同条款以外的章节所述的所有内容,均需以报价或索赔的方式在合同条款中体现,否则可能是一纸空文。例如,某标在技术章节中要求卖方提供在质保期两年内提供N个专家服务,对专家的资格及工作时间都作了相关规定,但合同条款中未要求报价、未载明专家不履约时的罚责等,这就很可能造成履约时的扯皮或变更加价。
2)评标工作
评标的关键点除了评出候选人之外,还要能深刻挖掘评标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授标前谈判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去。
3)合同签订
特别要提出,对于复杂的设备系统,招标要求十分繁多,中标候选人难免对一些要求有一些疏漏。此时可以借用授标前澄清的方式,与其进行交流,对一些非原则性疏漏进行弥补,以完善合同条件。
2.4 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期责任完毕之日或合同规定的其他时间点止,所发生的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事宜,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施工、计量、设计联络、设备到货、工地例会、安装调试、开通、质保期等。此阶段合同管理的重点是合同变更、支付与结算。
1)变更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及工地例会。绝大多数变更产生于此,设计变更产生于前者,现场变更产生于后者。合同管理人员除掌握情况外,还要从造价及合同的原则上把握,对变更进行价格复核,并对变更的立项依据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等。
2)支付
台帐是支付管理的关键,合同是管理依据。要对照合同付款原则建立台帐,实时根据支付发生情况更新台帐,重点把握不要超付。
3)结算
要注意变更工程量与竣工图、结算工程量清单的对应关系,还需注意与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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