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摘 要: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PPP融资模式不仅能够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民营资本的投资回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形成政府、企业和私人企业“多赢”的合作形式。通过对PPP模式目标及运作思路的论述,提出适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PPP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PPP模式;融资;目标;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它不仅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面临的巨大压力,而且推动了经......
摘 要: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PPP融资模式不仅能够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民营资本的投资回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形成政府、企业和私人企业“多赢”的合作形式。通过对PPP模式目标及运作思路的论述,提出适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PPP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城市轨道 交通;PPP模式;融资;目标;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是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它不仅缓解了城市公共交通面临的巨大压力,而且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一些国家或城市在传统的“国有国营”模式的基础上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融资渠道、建设和运营环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建立多种收益模式,不同程度地吸引社会投资。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特性,即其运输服务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有一定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属于准公共产品。理论上纯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纯私人产品应由民间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准公共产品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在政府给予补助的条件下,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即政府和民间合伙的方式。1 PPP模式的内涵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 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 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2 PPP模式的目标及运作思路 PPP模式的目标有两种,一是低层次目标,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标;二是高层次目标,指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长期合作的目标。机构目标层次如表1 所示。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私人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PPP模式的机构层次就像金字塔一样,金字塔顶部是政府,是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各参与方进行指导和约束。金字塔中部是政府有关机构,负责对政府政策指导方针进行解释和运用,形成具体的项目目标。金字塔的底部是项目私人参与者,通过与政府的有关部门签署一个长期的协议或合同,协调本机构的目标、政策目标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具体目标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使参与各方在项目进行中达到预定的目标。这种模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政府或者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并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它是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其运作思路如图1所示。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雷托”效应,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伦敦地铁建设是采用PPP模式的具体实例。长期以来,伦敦地铁由于投资不足导致地铁系统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1997年大选后,英国政府考虑了多种方案希望扭转地铁投资严重不足的局面,政府认为完全私有化不是最佳方案,而倾向于以PPP模式对整个地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经过4年多的论证和试行,分别于2002年12月和2003年4月正式签约,国营伦敦地铁公司(简称LUL)将地铁系统的维护和基础设施供应工作以30年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转给了3个基础设施公司(分别为SSL、BCV和JNP公司,以下简称PPP公司)。运营和票务依然由伦敦地铁公司控制,基础设施公司的回报由固定支付和业绩支付(能力,有效性,环境)两部分组成,具体的运作模式流程如图2所示。 3 PPP模式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3.1 适合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PPP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问题,在短期内完全私有化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在PPP模式下政府资金都将参与到整个项目的不同阶段,与社会投资者共同参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共担风险、共享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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