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济南市养路费新规定日前出台并正式实施,广大车主关心的新增车辆按旬缴费、养路费票证遗失不补、滞纳金征收方法等问题都有所变化。
新车可按日缴纳养路费新办法取消了原新增车辆按旬交费的规定。据介绍,对持有效临时牌照的新增车辆,将按照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按日计征。
凡领有正式牌照的新增车辆自公安车管部门完成车籍登记之日起,10日内到当地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建档和缴费;其中首月养路费自车籍登记日至月末实际天数按日计征。
滞纳金计征办法改变新规定中,养路费滞纳金的计征额度也有所减少,由按每日加......
济南市养路费新规定日前出台并正式实施,广大车主关心的新增车辆按旬缴费、养路费票证遗失不补、滞纳金征收方法等问题都有所变化。
新车可按日缴纳养路费新办法取消了原新增车辆按旬交费的规定。据介绍,对持有效临时牌照的新增车辆,将按照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按日计征。
凡领有正式牌照的新增车辆自公安车管部门完成车籍登记之日起,10日内到当地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建档和缴费;其中首月养路费自车籍登记日至月末实际天数按日计征。
滞纳金计征办法改变新规定中,养路费滞纳金的计征额度也有所减少,由按每日加收应缴养路费金额的1%改为按5‰计算。
应征滞纳金计算公式为:应征滞纳金=欠缴养路费平均费额×5‰×滞纳天数。
养路费票证丢失可补新规定对“养路费票证丢失不补”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对养路费缴(免)费凭证遗失或损毁的,缴费义务人应在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凭报纸、车辆行驶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车籍所在地征稽机构在见报5日后按原票证有效期补(换)发养路费缴(免)凭证,并注明“遗失补证”或“损毁换证”字样,补(换)发的养路费缴(免)凭证再次丢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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