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水法》,开创新世纪现代水利的新局面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入了一个世界立法史上少有的快速立法时代。依法治国,这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制建设才有了空前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据统计,到2002年8月底,国家已经制定了301个法律,新水法就是其中刚刚颁布的法规。新水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水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法制轨道。因此,新水法的颁布对水利事......
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这次水法修订暂不作规定。但我们可结合新《水法》的实施,和全国水资源逐步对各流域、各地区的水资源进行配额分配,也就是说,可以在总量控制指标和定额指标两套指标的双控制下,逐步探索取水权的转让制度。因此,结合新《水法》的实施,要积极探索利用水市场机制进行水权的有偿转让,并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促进节约用水。
(三)大力宣传节水的战略意义,节水要列入各级政府建设计划
新《水法》将节水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但目前社会公众对缺水、节水的认识远远不够,因此,要从战略的高度宣传节水,对节约用水要大做文章。节水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发展先进节水技术,目前又缺乏优惠的节水发展政策。加之,节水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有限,更多地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上。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节水的战略意义,提高节水的宏观意识,把建立节水型经济和节水型社会的体系,作为21世纪水利建设的战略重点和优先领域。要加大节水投入,把节水作为一项工程,列入各级政府建设计划,各级节水规划和年度计划,都应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重点推广各种适用的节水技术。在科学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的同时,重视其他水资源(如污水处理回用,微咸水、海水利用等)的开发利用。要研制、开发和推广适合中国国情和水情的节水、排水技术及其设备,使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产业化和市场化。
节水工作涉及全社会的各行业、各部门,涉及千家万户和建设、开发利用、流通的各个环节,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各负其责,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增强全民的节水意识。水利部作为全国节约用水的主管部门要密切与各有关部门协作,应尽快制定全国节水规划,节水技术标准,并建立服务体系,要健全节水管理机构,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节水工作,保证将各项节水措施落在实处,做到节水目标到位、计划安排到位、建设资金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要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提高全民的“水危机”感与节水意识,在全社会开展“节水型”创建活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节水工作的社会监督体系,要组织社会公众参与节水工作,让节水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四)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建立节水减污型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随着工业快速增长,城市化水平提高,不仅对水的需求急剧增长,而且废污水排放量也将继续增加,由于水量与水质两者不可分割,因此,废污水排放量增加,而处理回用力度又低,不言而喻使城市缺水更为严重,对环境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节约了用水不仅减少了污水排放;而且加大了废污水回用力度等于减少了用水量。比如:北京首钢投入近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最大日处理能力10.8万立方米,处理回用力度达到70%,,由于污水变成清水,从此,首钢就不再使用新水。据测算,仅节约取水费、排水费、排污费三项费用,全年就可产生经济效益1500万元以上。因此,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管理行动,加大重要城市和重点经济开发区等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提高城市特别是沿江沿湖城市及工业废污水的处理能力,严格按照江河水体的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容量,实施污染物入河排污总量控制,保护水资源,建设一批重要水源保护区。要鼓励城市使用中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要加强废污水排放的检查和监督,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我们的目标是建立节水减污型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五)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机构,建立用水、节水监督审计制度
1998年国务院的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水利部不仅负责全国的节水规划和节水政策,而且成立了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国节约用水工作。前不久经国务院批准中编委批复的流域机构“三定”方案又首次明确流域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统一管理流域的水资源。因此,实施新《水法》以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机构要健全节水管理机构建立先进的供水调度系统和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进行设备输配水的合理调度,加强水量和水质的统一管理。要厉行节约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必须建立用水统计、考核与监督、审计制度,加强用水、节水计量管理,强化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生产质量的监管,建立节水产品标识制度。水价与节水密切相关,要综合运用经济杠杆,完善水价机制,贯彻有偿用水的原则。
(六)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水法》,开创新世纪现代水利的新局面
新《水法》的颁布,为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新时期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一个新起点。新《水法》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以新水法颁布为契机,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水法的条款,要按照新水法,转变观念,调整治水思路,与时俱进,切实抓好新水法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贯彻实施水法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加强宏观调控、依法行政、有效监督的要求,突出重点,制定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水法的贯彻实施。我们要按照汪部长提出的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管理体制到位。要以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水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坚决维护水法制的统一性。鉴于水法的实施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我们一定要积极同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协调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使我国的水利事业和水资源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和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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